从本章开始听余万稚回去了,余巧没回。
胡良梅找到余巧,余巧说我走不开,我会丢工作。
“你几个妹妹都在,还有弟弟也在。”奔丧这种事,谁家少到人了,谁家就是更不那么孝顺的一方。
也不知道是哪门子鬼规矩,反正一辈一辈就是这么传下来的观念。
人都死了,还要比谁的葬礼更热闹。
“我说了,我会丢工作。”余巧开始不耐烦了。
胡良梅拿她没辙。
事实上,本来就很难拿一个经济独立,不会被世俗的“孝道”这两个字困住的成年人怎么样。
胡良梅说小稚都回去了。
“她是她,我是我。”余巧这几年在外看的市面,长得进,让她硬是把心里想说的那句——那你认她做女儿好了啊,给憋回去了。
余巧的叛逆期来得有些晚,都成年了,才开始频繁的和家长吵架。
她上个月见了余朝生一面,在路上碰见的,余朝生和一个比他矮半个头的女人走在一起。女人的第六感总是灵敏的过分,余巧当时就察觉出了点什么。
余朝生把余巧拉到一边讲话,问她些近似于最近钱够不够花,打工的地方老板怎么样这样的问题。
那个女人站在离他们父女俩好几大步远的地方候着。
余山明说着关心的话,余巧心里却只想,这件事暂时还不能让胡良梅知道,不然家里又要没有安生日子过了。
她算的好,起码要让安生日子过到自己考上大学为止。
不知怎么得,余家十几个儿子没一个考上正经大学的,余万稚这一辈的几个女儿倒是各个都卯足了劲要考大学。
或者更准确一点的说,除了余绣这个从外头被送回来的女儿以外,其他的女儿都卯足了劲要走出小山村。
余绣就是那种天生的,对于危机没有什么嗅觉,对于排挤没有什么感知,天生人生里缺少拼搏这两个字的那种人。
对于十几岁二十几岁的余家的小姑娘们来说,大概除了余绣以外,不会还有谁把随遇而安这个词当作是褒义词来看。
余绣也不是完全的,随遇而安。
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她的随遇而安多少也带着做出了努力但看不到结果,所以自然就被迫成了随遇而安的一派人里。
这也很正常。
世上的道理本就是这样,向来都不是谁努力了就能得到回报。
余万稚和余绣余万俊,以及这一辈小辈,三三两两的都到了。
胡家生的女儿也少,余巧没回来,余万稚和余绣往那一站,好像两根独苗一样。胡家生的儿子倒是多,余万稚隔一会就要喊一声表哥。
表哥也多,表弟也多。
今天也是这么久以来,余万稚第一次见到她亲舅舅的亲儿子,胡敬文那个小一点的儿子。
胡敬文上头一个是女儿,还在学校,这次没给带回来。
认知里是,带儿子回来奔丧就够了。
胡敬文那个大女儿住惯了大城市的日子,听说要回乡下,心里是一万个不乐意。胡敬文气得要拎起晒衣杆,被小芬死死地抱着,小芬说她一个女娃不爱回去就算了,你带着我和儿子回去了就是了。
那个小儿子叫胡家立,刚五岁。
人刚到余万稚大腿根高,抬头看余万稚,又看看余绣,对着余绣说:“你长得好像我姐姐哦。”
余万稚虽然漂亮,但不如脸肉的余绣看着和善。可见上天也不会是完全偏心的。
余绣弯着腰跟他打招呼,“我很像你姐姐呀?因为我也是你姐姐啊。”
胡敬文和胡怀素走过来,嘴上聊的是胡怀素家里的事,说着说着就要讲到邹光武被人骗钱的事情。
胡敬文问,报警了吗?
“报了啊,抓不到。人卷了钱就跑了,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坏心的很。”胡怀素的个子是全家最高的,甚至比胡敬文这个男性都要再高一点。但她近来越来越有驼背的趋势,人看着比实际年龄都大了好几岁。
“嚯,”胡敬文站在离那帮小孩远一点的地方站立,即使是站直了,也比他姐挨了小半截,所幸也下意识佝偻着背,拿了根烟出来点着。
抽的是便宜烟,味冲。
胡敬文一手拿烟,一手垂在身侧,他说:“哪个是你生的啊姐,家立旁边那个女娃是大姐的吧?看着像。”
“没有我的,我生得几个没带回来。你也知道,这种场合都是亲戚,当时借钱开猪场借的都是亲戚的钱。更瘦那个是大姐的,另一个是你三姐的,我养着。”有些话,说一半意味就全了。
“吃饭,上学的钱都你掏?”
“吃饭多一双筷子的事,上学的钱你三姐也出一半。”
这十几年家里出的事情,这几天里由胡国瑛给胡敬文都说得差不多了,几个姐姐家里的事情他大差不差的都知道。
胡敬文朝地上抖了抖烟尾巴,零星的火星掉落,还没落到地上就失去了踪影。
“你呢,日子好过吗?”
“好过什么,异乡人在大城市讨生活多难呐。我家里那个大的,也是女娃,要考初中了,没那边的户口只能让她自己努力读书了。指望我是不要指望了。”
一别这么多年,再见依旧是各人有各人的门前雪要扫。
胡怀素有个大儿子,到了可以放出去打工的时候了,她是舍不得孩子出去闯荡的,反正到哪也都是打工的命,去哪打工不是打工。
还不如留在自己身边,将来老了,身边也有孩子围着。
但是没办法啊,小地方,家里欠钱的事谁不知道,留在这边打工,挣了点钱就要想着还人家钱,不然走在路上碰到头都抬不起来。
留在这边,以后老婆都不好找。
胡怀素说不出父母爱其子则为之谋之深远这样有文化的话,但她有着淳朴自然的母爱,想得也都是怎么为孩子好。
她想来想去,要去外头打工还是要先找熟人“关照”一下。
胡怀素道,“小弟啊。”
“你说吧姐。”胡敬文隐隐的察觉到一些什么,他在外干得也是做生意的小活,干这种活的见得最多的就是人,各式各样的人。
久了,有时候人只要叹口气,他都能感觉到对方的意思。
虽然是亲姐弟,但要脸面的姐姐说起这话还是有点艰涩,一方面是出于求人办事的婉转中的不好意思感,一方面,是有种在把自己的孩子推得离自己更远,又不得不推这一步的抉择感。
“我大儿子,书读得实在是不好。再读下去,也是浪费钱。也到了可以出去打工的年龄,留在家这边吧,你也知道我家那个欠了一屁股债,满街都是讨债的。小弟啊......”
胡敬文听懂了,他摆摆手,烟雾就跟着在空中画了个圈:“姐,我这么跟你讲,我给你家里的带出去打工啊,住我那先过渡几年啊都不是问题。但我跟你讲一句实的话,姐,我混得也不好,给你带出去也只能教他怎么打工,你要说再往上走.......”
这话还没说完,胡怀素就松了一口气。
她说好,能打工就好,打工就好了。不求别的。
三天之后,胡怀素的大儿子跟着小舅胡敬文踏上了外出务工的大巴,大巴的第一排是售票员坐的地方,售票员坐的地方旁白是个小平台。
小平台仅可坐一人,放着一堆被绑了爪子的鸡鸭。
整个车厢的味道鱼龙混杂,新鲜的鸭屎味掺杂着烟味,没出过远门的小伙子闻着胃里一阵翻腾。
他在袋子里翻翻找找,找出一袋话梅。
那是上车前胡怀素塞给他的,胡怀素说拿着拿着,路上吃。
话梅很酸,掉落下来的粉粘在手指上,嘬一口手都是酸的。
酸的人心里也酸,
哪里都酸。
好在十几二十几岁的少年人是不会被思乡的情绪扣住太久的,外头的世界充满着新鲜感和诱惑力。
跟着山路摇啊摇,晃啊晃,熬过几个爱吐出来的瞬间,眼前的景象就开始变得陌生了。
对于将来的展望很快就取代了离家的忧愁,挤上了心头。
只有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吸了一口烟,往窗户外丢出一根烟头,皱纹牢牢地扒在眉间,只有归家又离家的中年人才能明白:
从此故乡是他乡的道理。
余万稚的暑期作业是同乡的同学给带到镇上捎来的,胡国瑛和余山明已经在镇上开小卖部稳定下来了。
做的又不是学生生意,自然也没有跟着放寒暑假的节奏。小卖部一开就是一整年,一开就是一整年。
所以余万稚暑假也没再回余家村了,她就跟着住在镇上租的隔间里。
帮忙看店的时候,她一个人呆在店里,就在店里写作业。这个暑假过去她就高三了,应当来说,这是人生前十几年中,课业压力最大的一个暑假。
她们文科班的作业倒是都不难,只是费墨,费手。
一并同着作业被带来的还有计则瑾拖同学给余万稚带的一个小夜灯,余万稚回想起来,应该是自己和他说过,老家的灯泡接触不大好,时常会忽闪忽闪的。
.....真是,都是多久之前说得啦,她自己都要忘了。
当着来帮忙送东西的同学面,余万稚不好表露出什么情感来,她只说这么重你带过来辛苦啦,好麻烦你,你喜欢吃什么我给你拿。
同学摆摆手说,不用了,计则瑾请我吃过饭了,你们两个还真是客气。
余山明过来给余万稚换班,让她回去吃饭。
余山明看着那个还带着包装的小夜灯说,这是什么?
“台灯,就是放在床头边的灯泡。”
余山明点点头。
这年的夏天好像特别的热一点,小夜灯放在床边,格外的吸引蚊虫一点。
小蚊子绕着小夜灯转,余万稚被咬的一个包接着一个包。
后来那盏灯就被放在床头,舍不得收起来,放着又招蚊子。
暑期结束的时候,余万稚在收东西,她无意手略过那盏灯,手上就蒙了薄薄一层的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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